网友评论
我也找茬
评分:
1分
2分
3分
4分
5分
平均得分:
0
分,共有
人参与评分
查看原文:
现阶段我国传媒法的法律渊源形式虽然完整,但却是以行政法规、部门规章为主体存在的。
请文明发言
网友找茬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,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
我也找茬
验证码:
匿名发表